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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12年研究生考试复试通知

考研时间: 2012-03-0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复试时间、地点、名单。

  时间:3月19日全天、20日上午

  地点:北大校本部二教530

  名单:

  19-Mar     总分 复试时间  

  凌通 Ling To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98 8:40am-9:00am  

  孟天天 Meng Tianti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389 9:00am-9:20am  

  解添 Xie Ti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386 9:20am-9:40am  

  徐可 Xu Ke 法律硕士(非法学) 384 9:40am-10:00am  

  陈晓锋 Chen Xiaofe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82 10:00am-10:20am  

  周青 Zhou Qi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77 10:20am-10:40am  

  吴越年 Wu Yuenian 法律硕士(非法学) 376 10:40am-11:00am  

  李航 Li Ha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71 11:00am-11:20am  

  欧阳蕾 Ou Yanglei 法律硕士(非法学) 371 11:40am-12:00am              

             

  余铭铭 Yu Mi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68 1:40pm-2:00pm  

  王淑锦 Wang Shujin 法律硕士(非法学) 368 2:00pm-2:20pm  

  盛凯 Sheng Kai 法律硕士(非法学) 367 2:20pm-2:40pm  

  张黎明 Zhang Limi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65 2:40pm-3:00pm  

  肖航 Xiao Ha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65 3:00pm-3:20pm  

  陆游 Lu You 法律硕士(非法学) 363 3:20pm-3:40pm  

  耿琛 Geng Chen 法律硕士(非法学) 357 3:40pm-4:00pm  

  张鹏 Zhang Pe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55 4:00pm-4:20pm  

  吴冠华 Wu Guanhua 法律硕士(非法学) 354 SHP  

  蒋开申 Jiang Kaishen 法律硕士(非法学) 354 4:20pm-4:40pm  

  宋道平 Song Daopi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48 4:40pm-5:00pm  

               

  20-Mar          

  马帅 Ma Shuai 法律硕士(非法学) 347 8:40am-9:00am  

  周妮 Zhou Ni 法律硕士(非法学) 350 9:00am-9:20am  

  李效正 Li Xiaozhe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345 9:20am-9:40am  

  张莹 Zhang Ying 法律硕士(法学) 356 9:40am-10:00am  

  陈君亮 Chen Junlia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10:00am-10:20am Hongkong

  陳龍銘 Chen Longming 法律硕士(非法学)   10:20am-10:40am Hongkong

  莫介邦 MOK, KIEBONGG 法律硕士(非法学)   SHP Hongkong

  黄庆余 Huang Qingyu 法律硕士(非法学)   SHP Taiwan

  注:“SHP"即指参加我院夏令营提前面试同学,不需再次参加此次复试。

  二、具体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面试;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使用语言为英语,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及对法律职业的认识及法律职业素质的体现。

  3.复试时间要求:请考生按复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地点。

  4. 复试具体程序:复试学生轮流面试,每次一人。

  5.外语听力考试由我校研究生院招办统一组织,学生按照校相关规定进行考试。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北京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考生请与复试时携带复试费100元交与相关工作老师。考试请务必将考生的调查信息表(见附件)于3月16日前发送电子版至stl@pkusz.edu.cn,并填写详细地址方便我们邮寄录取通知书。

  1.请提交《报名登记表》(登录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http://admission.pku.edu.cn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正式中、英文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附英文翻译一份;

  3.中、英文个人陈述(在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网页下载)并附英文陈述一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5、中、英文简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学科不限)。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未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四、录取

  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及格的考生,按照初试和复试后的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的总成绩包括三部分,即初试成 绩、复试成绩和外语听力成绩。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5+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外语听力成绩(换算成3分制)

  3.2012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我院主页上公布。

  4.调剂录取:对于达到当年教育部规定的全国复试分数线、但不能参加我院复试者,或参加我院复试后不能被录取者,可以向外院校调剂。调剂考生可从4月初起,持接收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和报名材料(须填写初试成绩),联系我院办理转档手续。

  5.调档政审:拟录取考生的政审工作约在5月中旬进行。

  6.体检:新生须在开学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

  1.有关学费、奖学金、住宿及培养方面的事宜,请参阅2012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及北京大学相关规定;

  2.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的法律硕士将全部在北京大学校深圳研究生院培养;

  招生咨询:0755-26035325 

  联系邮箱:stl@pkusz.edu.c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2年3月6日

  附件:考生信息调查表

  相关链接:

  2012年考研复试专题 | 复试经验 | 复试试题 | 复试交流

  2012年考研调剂中心 | 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 | 2012年考研讨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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