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推荐免试 >> 2016年北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2016年北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考研时间: 2015-09-1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
  王祖林、刘建伟、陈杰、张有光、刘荣科、秦红磊、谢树果、郑铮、孙则怡,由王祖林任组长,陈杰任副组长,孙则怡任秘书。

  二、学院拟录取推免生名额: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类型

招收推免生名额

备注

080300光学工程(硕士)

学术型

3

接收本学院各专业间的调剂申请

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硕士)

学术型

17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硕士)

学术型

26

0823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硕士)

学术型

6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

专业学位

40

085209集成电路工程(硕士)

专业学位

5

直博生(不分专业)

学术型

8

  请注意以上公布的名额为拟接收人数,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条件
  符合2016年全国招收研究生简章的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关于体检的相关文件要求。

  1、学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申请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设置有研究生院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25%,“211工程”高校的本科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学院年级排名前10%。有学术论文发表、获得专利、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获奖者综合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2、直博生申请条件:
  除符合上述要求外,申请条件还需满足:
  本科所在学校为研究生院学校的学生,要求成绩排名前10%,本科所在学校为211学校(非研究生院高校)的学生,要求排名在前5%。有学术论文发表、获得专利、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获奖者综合成绩排名可以适当放宽。

  四、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6年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附在工作办法后面)一份;
  2、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表(样式见附件二,见工作办法最后),请注意体检表不要跟其它材料订在一起;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4.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
  5.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6.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
  7.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面上)。

  五、流程:
  1、申请
  申请者请查看“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招收2016年硕士目录”,下载申请表(见附件一),并于2015年9月10日至9月27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达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北航新主楼F811,邮编100191,或送到北航新主楼F811,在信封封面上注明“2016年研究生推免资料“;

  2、复试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发放复试通知。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宣传并已获得我院2016年研究生拟接收证明的考生,直接发放复试通知。
  (2)我院将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组织复试,复试时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3)复试具体日期:第一批初步定于9月22日,第二批初步定于9月29日。请在9月18日左右关注我院网站查看复试日期的进一步通知。
  (4)复试内容
  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学院按推免生报考专业组织面试专家组,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综合面试内容:英语能力、数理基础、专业素质、综合素质。
  以综合面试成绩的排名,按专业确定是否录取。各专业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全日制工程硕士、直博士)原则上能享受奖学金。
  复试成绩低于180分,不予录取。

  3、录取
  (1)复试结束当晚或第二天,我院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布复试结果。
  (2)复试通过的申请者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手续,否则撤消待录取(详见附件三,由于教育部尚未确定“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关注我院网站,附件三将适时公布)。
  (3)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六、其它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2、若2016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3、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4、已于6月份获得我院发放的“拟接收证明”的申请者、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均须执行本规定
  5、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务必保证“推免服务系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正确,并保持手机畅通。
  6、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附件一:2016年推免生申请表.doc
  附件二:体格检查表样式.doc

  (实习编辑:豆雪蕾)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