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鼓励高等学校学生报考我院2017年推荐免试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我院对推免生政策:经过审查,正式录取为我院研究生,助学金为1300-3000元;推免硕士研究生毕业原则上留院工作。
二、申请资格
(1)申请者必须是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2)申请者必须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
(3)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没有重修和不及格纪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三、申请者要求提交的材料
(1)下载《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一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的申请信息表。
(2)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3)学生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的复印件。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排名证明。
(5)所在学校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学校外推资格证明若在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前仍未下达,必须于参加面试之前补交)。
(6)政治审查表。
(7)自愿提供的材料: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2)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程序
1、凡有意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生的同学请登录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官网(http://www.bgrimm.com/rlzy/yjsjy/index.htm)的研究生下的下载申请表(请各位考生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
2、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后,通知初审合格者来我院进行复试、体检,并择优录取,请申请者关注我院网站(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官网(http://www.bgrimm.com/index.aspx)。
3、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申请人发给拟录取接收函,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天。收到拟录取接收函的学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登记表填写后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尽快寄送到我院研究生部。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和提交登记表者将不被正式录取。
4、我院将会在2017年4月20日前对拟录取推荐免试生进行在校最后两学期学习情况审查,该审查和政审通过后将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按照北京矿冶研究总院规定,对已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当中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取消其免试及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生招生相关信息均会及时在我院网上公布,网址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官网(http://www.bgrimm.com/rlzy/yjsjy/index.htm);
2、未获得高校对外推荐资格者,请勿联系申请推荐免试事宜。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23号楼,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160
联系人:刘老师乔老师
联系电话:010-63299048;63299826
传真:010-88381307
E-mail:liu_ch@bgrim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