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考生编号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录取成绩 |
唐xx | 102845210707774 | 349 | 78.50 | 74.15 |
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并附真实材料,向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反映,匿名不予受理。电话:010-84659610;电子邮箱:yanzhao@cwu.eud.cn。
拟录取考生务必自行下载《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考生政审表》(见附件),交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并于4月12日前用EMS寄至研究生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处;邮编:100101。
如考生政审不通过,则不予录取。
相关附件: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考生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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