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规定(2014年修订)》及《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规定(2016年修订)》文件精神,理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了《天津工业大学理学院关于推荐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管理规定》(见附件)。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对以上管理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任何人对本管理规定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均可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以署名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公示期: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
受理部门:理学院教学办(83956208)、学工办(83956100)
受理时间:2017年6月26日-6月30日工作时间。
理学院
2017年6月26日
附件:天津工业大学理学院关于推荐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文件(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