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半导体研究所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卜爱民所长
成员:郑宏宇王长河刘英坤何庆国要志宏
吴景峰吴洪江杨拥军
二、复试原则
复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办法,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并且总分排名在本单位招生计划的150%以内的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
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四、复试考生交验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五、复试时间
按复试通知时间。
六、投诉方式
受理部门 |
举报电话 |
传真 |
邮箱 |
通信地址 |
纪检监察审计处 |
0311-87091419 |
0311-87045695 |
Guominw@sina.com |
石家庄市179信箱58分箱 |
河北半导体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