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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太原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8-03-2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确保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4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复试办法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等;成立以院(系)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系)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客观评价,以人为本。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三、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办法。具体工作由院(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科成立以院(系)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实施方案。

  各学科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符合学科专业条件的专家、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加强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面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领导小组应委派专人担任秘书,全程记录整个面试过程,在复试结束当天上交学校复试工作领导组。

  复试及录取工作在学校复试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开展,各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决策、规范管理、严格程序。

  四、复试对象

  (一)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即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的考生。所有调剂的考生(既包括接受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受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调剂前提是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也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调剂等环节的具体规定由相关学科制定细则,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招网上通过研究生调剂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三)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五、复试程序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4.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

  5.本人近期一寸照2张(体检表、复试准考证各1张)

  6.太原师范学院2018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见附件)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工作细则及实施方案

  各院(系)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复试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于复试前在网站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应包括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组成、复试条件、调剂要求、实施程序、录取标准及其他具体要求等。注重科学性、可行性和公平性。接受调剂的学科应在调剂之前,向招生工作领导组提交并公示调剂要求。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笔试

  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科目按照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笔试由各院系复试小组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考务(包括加试科目)及评卷工作由复试领导组安排、各学院负责,笔试试卷及成绩(含同等学历加试课程)须于当日汇总至研究生处。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专业测试占40分,综合素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占40分,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分。

  (1)面试人员组成

  面试分组进行(具体由各学科根据研究方向和招生人数安排),每组一般不少于5名面试专家。

  (2)面试办法

  考生根据分组进入候考区(宣布面试流程及纪律),依顺序进行面试,进入考试区后,从题库中抽取试题当场回答。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量化计分方式。面试专家独立为考生打分,考生最终面试分数由平均分得出。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易程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各招生学科的面试办法参照学科复试工作细则。

  招生学科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体检

  资格审查后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教学厅[2010]2号制定。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体检地点:校医院

  体检证件:考生带免冠一寸近照1张,带身份证备查,体检费用自理。

  注意事项:体检前一天晚上12点之后到体检前不进食,需要空腹!

  (四)艺术专业

  艺术专业考生的复试根据学科特点,由各学科复试小组在与总安排不冲突的前提下确定个别环节的时间和地点,并报回校复试工作领导组确认后,自行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试结果以纸质形式,由学科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科所在院系公章,连同音像资料等一同报回校复试工作领导组。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

  (一)复试时间:

  资格审查:4月1日(星期日)下午14:00—18:00

  笔试:4月2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面试:4月2日(星期一)下午14:00—18:00

  体检:4月3日(星期二)上午7:30—12:00

  同等学力加试:各学科自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二)复试地点:求真楼B座,详见复试准考证背面。

  (三)凡无故逾期不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艺术硕士考生请关注报考院系的时间及地点安排。

  六、复试成绩评定

  (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2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一)调剂原则

  1.调剂考生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身心健康。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也符合我校相关学科制定的该学科对复试的基本要求。

  3.考虑调剂考生进入系统的先后顺序、初试统考科目成绩及专业背景。

  (二)调剂

  被我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并及时确认,否则无效。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应上报缺额情况,由研究生处根据总体情况,择优调剂。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学科复试细则及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录取。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且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后,点击“查看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一般情况默认是“考生已确认待录取”的,考生无须再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确认。

  2.全部拟录取考生须在我校发拟录取通知(在研招系统上发送)后2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并回复同意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为避免错过拟录取,请在复试结束后多次登录系统查询,待录取状态栏为“考生已确认待录取”则表明已被我校待录取。

  3.为避免无法联系到考生,请更换电话的考生在复试期间联系院系和研究生处工作人员予以登记。

  4.所有录取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站

  时间:3月23日-4月30日

  网站:1.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http://yjsc.tynu.edu.cn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十、乘车路线

  (一)太原火车站—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乘坐902路公交车到太原师范学院站下车。

  (二)太原南站—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乘坐903路、909路公交车到太原师范学院站下车。

  (三)榆次火车站—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乘坐11路公交车到晋中学院西门站下车。

  十一、复试纪律及其他

  (一)组织复试教师、秘书及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教育部有关面试纪律的规定。执行回避政策,有亲属参加所在单位复试的人员不得作为工作人员。

  (二)复试是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复试的笔试、面试试题考前属于秘密级,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并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三)各院系复试小组要在复试工作前上交学校复试领导组复试工作细则。

  (四)对于初试成绩较好,复试拟不录取的考生,须由该学科面试小组签字并注明详细原因及意见,学科复试领导小组审核签字,上报校复试领导组。

  (五)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和复议制度。招生信息要及时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及时受理考生投诉举报。

  (六)学校提供方便的食宿条件,费用自理,需要住宿的考生请报到时登记。

  考生咨询电话:0351-21679280351-3179271

  邮箱:tysyyjsc@163.com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351-2167842

  太原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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