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学位类型 |
拟招生计划 |
推免计划 |
单考计划 |
统考招生计划 |
050201 |
英语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学术型 |
7 |
|
1 |
6 |
050202 |
俄语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学术型 |
5 |
3 |
|
2 |
050205 |
日语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学术型 |
7 |
4 |
|
3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全日制 |
学术型 |
22 |
3 |
|
19 |
055101 |
英语笔译 |
全日制 |
应用型 |
25 |
8 |
|
22(含非全日制5) |
非全日制 |
5 |
|
|
||||
055102 |
英语口译 |
全日制 |
应用型 |
14 |
3 |
|
11 |
055105 |
日语笔译 |
全日制 |
应用型 |
11 |
5 |
|
6 |
二、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统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为: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总分由高至低确定复试名单,参加复试的人数为统考招生计划的130%(按统考招生计划,以全日制统考计划与非全日制统考计划之和为基数),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复试考生名单见附表。
三.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3月16日上午9:00-11:00
2、资格审查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主楼1008
①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
②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考格式详见http://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zsbwjxz/33779.jhtml)。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④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
3、注意:
1)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仅用于资格审查留存;
2)复试面试时请各位考生必须另行准备给所在面试组作为复试面试的重要参考,请按要求及时准备,因材料不齐造成的影响由考生本人承担;
3)需要留存的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请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装订初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其他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二)复试时间、地点
1、复试笔试
时间:3月17日上午9:00-11:30
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机电馆
2、综合面试
时间:3月19日进行,考生务必于8:00前到主楼1008室备考,具体地点见通知。
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在学科复试小组内进行,于3月17日下午2:00开始进行测评,务必于下午2:00前到主楼1008室备考。
四、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
2、各专业课笔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以外国语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
复试笔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120分。
3、综合面试的主要内容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确定录取规则
1、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依据考生报考志愿(学习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录取原则。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低于75分;
(2)在所在复试小组取得的面试成绩为不合格(超过半数以上复试小组成员给出的面试成绩小于60分或平均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六.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渠道
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主楼1013室
电话:024-83688501
时间:3月16日至3月23日
复试通知书下载打印时间和复试材料相关准备详见《东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事项》
外国语学院
2017年3月9日
复试名单.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