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由于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有1名考生放弃录取;法律(非法学)第二批调剂复试考生全部缺考等情况的发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将公共管理专业1个空余招生指标调整到警务专业、法律(非法学)1个空余招生指标调整到法律(法学)。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专业 |
学习形式 |
原招生计划 |
调整后招生计划 |
备注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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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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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 |
全日制 |
99 |
100 |
|
公共管理 |
全日制 |
18 |
17 |
现将该计划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5日~5月4日。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