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拟录取考生:
根据《大连民族大学关于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后续安排如下:
一、关于录取
1.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公示期10天)无异议及国家录取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2.未被录取的考生请自行联系其它研招单位,调剂办法见:2016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3.如考生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放弃录取资格,请尽快与所在领域或学院联系,并提交书面申请。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请于3月31日7:45在开发区校区正门广场国旗杆处集合(需空腹),统一赴开发区盛京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入学前体检(自备体检费40元)。
三、人事档案
按规定,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定向生除外)应将本人人事档案(应届生为学生档案)转到我校,请于3月31日13:30之后到综合楼A405领取调档函,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四、其他事宜,详见“入学须知”(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发布)。
联系人:丛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56172、87630448
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