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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复旦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

考研时间: 2017-03-0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非医学类):

类型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基本要求

总分

备注

单科

单科

(满分=100)

(满分>100)

学术学位

0101

哲学

50

90

345

学术学位

0201

理论经济学

60

90

380

学术学位

0202

应用经济学

60

90

380

学术学位

0270

统计学

60

90

360

学术学位

0301

法学

55

90

370

学术学位

0302

政治学

60

90

350

学术学位

0303

社会学

55

90

345

学术学位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60

90

340

学术学位

0401

教育学

60

180

335

学术学位

0402

心理学

60

180

360

学术学位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55

90

340

学术学位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55

95

365

学术学位

0503

新闻传播学

60

90

370

学术学位

0601

考古学

60

180

340

学术学位

0602

中国史

60

180

340

学术学位 0603

世界史

60

180

320

学术学位 0701

数学

50

80

300

学术学位

0702

物理学

50

80

300

学术学位

0703

化学

50

80

300

学术学位

0710

生物学

50

90

310

学术学位

0713

生态学

50

90

310

学术学位

0714

统计学

50

90

310

学术学位

0801

力学

50

90

310

学术学位

0803

光学工程

50

90

310

学术学位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50

90

310

学术学位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50

90

310

学术学位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50

90

310

学术学位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

90

310

学术学位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50

80

310

学术学位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50

80

310

学术学位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50

80

310

学术学位

0835

软件工程

50

80

310

学术学位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60

90

360

学术学位

1202

工商管理

60

90

360


 类型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基本要求     总分  备注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专业学位 1204 公共管理 55 90 360
专业学位 1303 戏剧与影视学 60 90 340
专业学位 0251 金融 60 90 400
专业学位 0252 应用统计 60 90 380
专业学位 0253 税务 60 90 370
专业学位 0254 国际商务 60 90 360
专业学位 0255 保险 60 90 370
专业学位 0256 资产评估 60 90 370
专业学位 0351 法律(非法学) 50 90 360
专业学位 0351 法律(法学) 50 90 345
专业学位 0352 社会工作 55 90 375
专业学位 0451 教育 60 90 335
专业学位 0453 汉语国际教育 60 90 365
专业学位 0454 应用心理 60 180 375  
专业学位 0551 翻译 60 100 365  
专业学位 0552 新闻与传播 60 90 360
专业学位 0553 出版 60 90 340
专业学位 0651 文物与博物馆 50 180 330
专业学位 0852 工程 45 70 280
专业学位 1251 工商管理 另行公布
专业学位 1252 公共管理 50 100 170
专业学位 1253 会计 60 110 185
专业学位 1254 旅游管理 65 110 200 经预审达A 线考生
经预审达B 线考生
60 100 185
55 85 165

经预审达C 线考生

专业学位 1255 图书情报 70 145 220
专业学位 1351 艺术 60 90 365

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医学类):

 类型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基本要求     总分  备注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学术学位 0710,1001, 0703 基础医学类 55 90/180 310
学术学位 1002 临床医学 55 215 330
学术学位 1003 口腔医学 50 200   320
学术学位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50 180  360
1074 公共管理 50 180  360
学术学位 1006 中西医结合 55 180 310
学术学位 1007 药学 60 200 345

类型

学科代码及名称

基本要求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专业学位

护理学(1011)

60

200

335

专业学位

生物医学工程(1072)

60

180

325

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1051)

55

190

330

专业学位

口腔医学(1052)

55

200

320

专业学位

公共卫生(1053)

45

140

280

专业学位

护理(1054)

60

200

320

专业学位

药学(1055)

60

180

325

专业学位

生物医学工程(0852)

45

70

280

  三、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基本要求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满分>100)

020204

金融学

40

80

300

050301

新闻学

40

90

340

105400

(专业学位)护理

40

150

265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65分(总分满分=500分)或165分(总分满分=300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在所报考学科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总分线下降20分(总分满分=500分)或10分(总分满分=300分)。

  说明:

  1.上述基本要求是我校各学科的最低复试要求。招生院系在学校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考生成绩须达到招生院系的复试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2.我校严格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按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1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3.各招生院系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将于3月上中旬公布,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及院系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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