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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体育学院硕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考研时间: 2019-06-1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报到及相关手续

  入学时须凭本人身份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硕士研究生入学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报到时备近期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十张。

  报到时间:2019年9月7日8:00—17:00

  报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恒仁路200号上海体育学院学生宿舍区

  须携带以下材料:

  1、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团员应带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于报到当日交至所在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非上海市党员);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本市党员);共青团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含28周岁以下党员)。

  2、户籍迁移证:

  (1)非上海生源入学,新生报到当日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籍。如迁移:本人凭2019年录取通知书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须电脑打印,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户籍迁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恒仁路200号上海体育学院。报到当日将户籍迁移证、2019年新生报到证交保卫处接待点。报到当日未办理迁移户籍手续的新生,逾期不再受理;迁入上海体育学院学生集体户籍后,就读期间不得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上海籍生源不迁移户籍(含上海体工队集体户籍)。需办理农转非的新生,报到当日请携带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本人身份证(验原件)、2019年新生录取通知书交保卫处接待点,报到当日现场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3)定向培养研究生无需迁移户籍。

  3、人事档案

  (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不转移户口与人事档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本人须签署定向协议书(下载路径: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处-下载专区-招生类表格,地址:http://yjsc.sus.edu.cn/jjlhh1.htm),一式二份,由原单位签字盖章,于7月20日前寄至上海体育学院研招办。

  (2)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须在7月10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7月20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以机要、EMS或顺丰快递转往至:上海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上海体育学院老教学楼127室研招办俞老师收。邮编:200438电话:021-65508093

  (3)特别提示:

  ①随通知书附“调档函”。不需调人事档案的定向考生该调档函作废;需调档的非定向考生请按照函件要求认真填写,由本人将函件送到当地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寄送(要求使用邮政快递EMS、机要或顺丰快递寄送)。

  ②档案接收方式:按规定时间寄到我校(以寄送邮戳为准);档案封皮左上角必须明确写清“研究生姓名”及录取通知书上的“研究生学号”(录取通知书内条形码下方十位数字)。

  ③上海体育学院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无需本人办理档案关系,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

  因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及奖学金的评审按人事档案是否按时调入我校为准,请新生务必重视档案调入工作,档案未到者视为放弃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发放资格。

    二、缴费

  根据上海市教委和我校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以下费用:

  1、学费:

  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民币/年。与澳门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为20000元人民币/年。艺术硕士研究生(电影、广播电视、舞蹈):20000元人民币/年,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民币/年。请务必于8月31日前缴纳学费。

  2、住宿费: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条件:经研究生处注册的非本市区户籍的全脱产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经研究生处认可的享受研究生待遇的进修生等,确认为住宿学生。具体费用详见宿管部门告知书。上海市内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确有困难者需递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党总支证明后,于开学15天内至宿管服务部办理,将视宿舍房源情况予以安排(仅安排一年)。

  申请不住宿的学生请务必在8月31日前与我校宿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21—65505091张老师。

  学校提供空调租赁服务,学生入学后可自愿申请,相关租赁办法及费用标准详见校内公示。

  住宿的学生请务必于9月1日起通过手机缴纳住宿费。

  3、缴费方法

  见附页中的《上海体育学院官方收费平台-“校园安心付”小程序操作指引》

  针对网络、电信诈骗频发的情况,在此提示新生谨慎保管个人信息,不要点击不明连接和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要轻信电话、短信、QQ和微信中所谓的中奖、退款、退货、验资、司法协查、积分兑换等要求汇款的不明信息。

  4、退费办法

  退费办法参照上海体育学院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一般按月计退剩余学费、住宿费(1学年按9个月计算)。

  三、奖学助学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已转入我校为准)提供奖助学金。

  奖学金体系注重奖优,用于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部分构成;助学金体系注重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三助”等部分构成。学生入校获得正式学籍后即可按规定申请相应奖、助学金。

  入学时,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有如下资助渠道:

  1、“绿色通道”。“绿色通道”是为确保因遭受重大灾害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而特设的。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学校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给予配套相应的资助,并于报到当日携《上海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可在学工部网站http://xgb.sus.edu.cn/index.htm“下载专区”打印)至“绿色通道”处。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填写《上海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在学工部网站http://xgb.sus.edu.cn/index.htm“下载专区”打印),要求严格、认真按照表格内容填写,报到时交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处,由二级学院认定小组统一核实认定后交至学工部。

  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可有两种方式办理助学贷款:

  一是生源地贷款,符合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尽量至当地户籍所在经办点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办完后开学报到时候至绿色通道处打印合同回执。

  二是报到后到学校申请办理贷款,程序为:

  (1)《上海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在学工部网站http://xgb.sus.edu.cn/index.htm“下载专区”打印),并按要求认真、准确、完整填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一页);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整本);

  (4)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报到当天至“绿色通道”处领取)。

  备注: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本人当年应交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总额上限不超过12000元),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白色纸张复印,且每个材料用单一纸张复印,地址栏填写用最新的行政区域划分详细填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读期间自备被褥和日常生活用品。报到当天也可在学校购买。

  2、提前来校者请自行解决住宿。

  3、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统一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学籍规定,身体状况不达标者如在三个月内未能治愈,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5、报到后如发现在入学考试中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

  6、各类规章制度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http://yjsc.sus.edu.cn/gzzd.htm。

  上海体育学院研招办

  二○一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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