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的内容和要求按《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进行。
2、复试内容及成绩
复试包括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面试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4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口语满分50分,由各学院组织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主要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绩、业绩、掌握专业知识的系统性、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英语口语测试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
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试材料:
4、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笔试成绩不合格、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由院(系)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
5、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
各学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①笔试成绩不合格;②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不及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河海大学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
河海大学理学院
2016年3月18日
理学院地址:河海大学江宁校区理学院励学楼B213B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58099160
传真:025-58099160
邮政编码:210098
QQ群:132215948
通信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江宁校区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