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实现浙江大学MPA项目宗旨,优化MPA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MPA研究生培养质量,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于2019年MPA招生中实行“提前复试”办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提交申请
申请者应符合我校2019年MPA招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考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提前复试”,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阶段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后于2018年9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fjun@zju.edu.cn进行报名。报名表原件在复试时提交或寄送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材料评审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将按照如下程序、标准审核申请材料,确定“提前复试”名单。
(1)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报考要求,核对考生报考资质,并将符合报考资质的考生材料报送浙江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2)浙江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召集成立“2019年浙江大学MPA‘提前复试’申请材料评审专家委员会”(简称“材料评审委员会”)。材料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浙江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MPA教育项目各专业方向核心教师和有关公共部门专家组成。材料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申请材料信息及相关证明评审考生的学历背景、工作背景、工作或学习情况、获奖或荣誉情况等。
(3)评审结果以百分制结果呈现。其中,得80分及以上的学生,即进入“提前复试”名单;得分在60-79分之间的考生,材料评审委员会将召开专门会议复审考生材料,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优秀考生进入“提前复试”名单。
(4)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将根据审核情况整理形成《2019年浙江大学MPA“提前复试”材料评审情况与“提前复试”名单》,报送浙江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复审。
(5)复审结束后,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将与2018年9月30日左右公布“提前复试”名单。
3、复试
学院将于2018年10月中旬组织进入“提前复试”名单的考生复试。其中:
(1)进入“提前复试”名单的考生人数视申请人数量及其综合素质决定。
(2)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英语)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由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与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选聘学界、业界专家组成考核组。
(3)复试时将现场审查报考资格。获得“提前复试”资格的考生需要向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A.工作单位有关领导的推荐信2封。
B.一份岗位自述,着重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
C.教育背景相关材料,包括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生和研究生(如适用)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D.其他必要材料。包括工龄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重要荣誉证明等。
E.报名表原件(如没有交过的)。
注意!考生所提交的书面材料须真实,并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一致,否则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将报告浙江大学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并取消相关考生资格。
4、复试结果
浙江大学2019年MPA“提前复试”复试结果分为“A”和“B”两种。获得“A”的考生不超过100人,获得“B”的考生人数视复试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60人。
(1)获得“A”的考生,MPA联考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且政治理论考试合格,即可获得预录取资格。
(2)获得“B”的考生,为“A”的候补,因名额限制未进入候补的,自动进入正常批录取程序。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咨询电话:0571-56662018
咨询邮箱:fjun@zju.edu.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邮编:310058
注: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如有内容与“浙江大学2019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冲突,以正式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内容为准。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8年7月
附件:2019公共管理硕士提前批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