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荐、接受免试研究生的文件和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学院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201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201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杜爱芳
成员:彭金荣、汪以真、王建军、刘建新、朱良均、徐宁迎、方维焕、胡松华、张才乔
秘书:朱华
申诉/咨询联系人:朱华(0571-88982326,hzhu@zju.edu.cn)
2、各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务、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的教师担任。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接收推免生为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已获得母校推荐资格,对未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所进行的预录取工作以及进行的相关承诺,一律无效。
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3.全国重点院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80分或六级考试≥425分或托福≥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五级,或GRE≥1600;
5.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80分或TOEFL≥80分,雅思考试≥5.5分。
三、接收计划
2016年学院拟接收推免生(攻读学术硕士学位)26人,拟接收推免生(攻读专业硕士学位)17人;拟接收推免生(攻读博士学位)18人。学院拟接收推免生数量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四、接收程序
(一)我校免试生申请办法按本校“关于推荐2015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内容进行。
(二)外校免试生申请我校,办法如下:
1、9月15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上网填写有关栏目。学院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合理安排复试程序,申请人可根据学院通知的时间安排在“状态查询”查询审核和复试结果。考生复试时需要携带纸质材料,具体材料可根据学院复试通知的要求准备。为避免通知复试后时间仓促,考生可先准备以下纸质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2)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2、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2015年9月28-10月25日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报考我校的学生在规定日期内应尽早完成网上流程。在此期间学院安排专人在该系统与考生进行复试及待录取确认等互动工作。
五、复试录取
学院根据拟定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办法,初审校外生源的申请资格,确定复试名单;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推免生差额复试选拔,复试形式采用面试(亦可增加笔试)方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将本单位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批准后,由研究生院负责在网上公示。
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申请情况,尽早给予考生是否同意复试回复,复试工作可根据申请者情况组织多次。本校推免生复试工作要在9月25日前完成,校外推免生建议在9月下旬及10月上旬分阶段各组织一次复试,其余时段根据申请情况再组织。复试工作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学院(系)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六、日程安排
1、9月15日,推免生完成浙江大学研招网上提交申请和书面材料寄达学院。
2、9月24日,学院完审核申请材料,发布同意复试通知和复试安排等工作。各学科上报复试小组成员。
3、9月28日,学院拟组织安排第一次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9月28日,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网上支付、填报报考志愿。
5、9月29日17:00前,学院和推免生双方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等工作。
6、9月29日-10月20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拟组织安排第二次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名额、接收办法,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保证申诉渠道畅通。校研究生院将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其他
1、申请考生必须对其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3、本工作实施细则由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2015年9月19日
(实习编辑:孙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