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09号)文件精神,我校正在开展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法政学院公共管理专业(MPA)因部分一志愿考生放弃录取,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着不浪费招生指标的原则,现将总分由原来自划的177分降至174分。
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备注 |
161 |
法政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 |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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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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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划线 |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