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能源与安全学院始于学校1949年设立的采煤系,是学校最早设立的系部之一。经过60多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教学质量高、科研实力强、办学特色鲜明的学院之一,并逐渐成为国内同类高校中综合实力较强,办学声誉良好的学院之一。1950年开始招收采煤专业学生,1954年开始招收煤矿地下开采本科生,1981年获得采矿工程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安全技术及工程学科博士授予权。
学院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建设与发展,现拥有矿业工程和安全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矿业工程和安全科学与工程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矿业工程和安全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授权领域。拥有矿业工程省级A类重点学科、采矿工程与安全技术及工程省级B类重点学科。
学院下设采矿工程系和安全工程系。现有煤矿安全高效开采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煤与瓦斯共采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培育)、矿山安全高效开采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代矿业工程安徽省重点实验室、深部煤矿采动响应与灾害防控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矿业工程安徽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安徽理工大学-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及煤矿特殊开采研究所(原煤炭部)。拥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中煤协批准的煤矿安全技术培训和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两个二级培训机构。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77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皖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博士生导师13人(含兼职2人)、教授18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22人。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70%,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65%。拥有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2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名,安徽省高校学科拔尖人才1名,安徽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4名,安徽省教学名师1名,波兰AGH理工大学客座教授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共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安徽省教坛新秀2人。近年来有10余人次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安徽省优秀教师、安徽省优秀德育工作者、“安徽青年科技奖”等各种国家级和省级荣誉称号。学院2007年8月被授予为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学院党委2011年6月被授予为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学院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承担了一批国家、地方科研的重大项目,取得了一批达到国际水平的成果,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成果,许多成果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为国家和安徽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5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奖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0余项,其中2011年度以我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我国东部煤矿深井巷道松软围岩失稳安全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的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承担国家“973”、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32项、中波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2项,省部级项目30余项,科研到账总经费9700余万元。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高水学术论文1500余篇,其中SCI和EI收录260多篇,出版专著、教材40余部,获批专利18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
积极加强国内外交流,学院教师多次应邀到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波兰等国进行访问、讲学,与美国的West Virginia University、波兰AGH理工大学等签订了青年教师相互进修与培训合作协议,从2003年开始,先后选派7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前往了美国、英国、波兰、澳大利亚等国家攻读博士学位,开展合作研究,2010和2011年共选派12名教师到AGH理工大学进行学术交流访问,实现了与波兰AGH理工大学本科生互访活动。3年来,主办国际会议1次,协办多次,主办全国性学术会议3次。
二、优势条件
◆拥有国内先进采矿工程学科、安全工程学科实验室,从2013年起两学科累计获得专项支持经费1亿元以上,投资金额国内同类高校首位;
◆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各类丰厚的研究生奖助学金,提供大量的“三助”岗位,有助于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
◆设施完善的研究生工作室、教授工作室、科研工作室以及培养基地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条件;
◆实行就业导师推荐负责制,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
三、优惠政策
◆凡第一批次参加我校复试且被录取的考生(非定向),均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6000元/年;
◆凡第一批次参加我院复试且被录取的考生(非定向),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分二档:12000元/年、10000元/年;
◆其它奖助政策,见后表;
◆为缓解贫困考生到我校复试的经济困难,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贫困考生(就读高校所在地为淮南市以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我院报销考生从本人就读高校所在地到本校复试的1次往返火车票。
安徽理工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一览表
奖助项目
奖助标准
奖助比例(名额)
备注说明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
以每年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
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可以兼得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新生)
一等12000元/生
60%
原则上推免生、第一志愿考生(破格除外)和入学成绩靠前的调剂生可以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10000元/生
40%
学业奖学金(综合)
共四等,分别为:12000、10000、8000、4000元/生
比例分别为:20%、30%、40%、10%
第2、3学年,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进行评选
院士奖学金
6000元/生·年
每年10名
硕士研究生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进行评选
社会奖学金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
按照学校
有关文件进行评选
土木年华奖学金、三正助学金、国华科技奖学金、宏大爆破奖助学金等十余项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100%
覆盖全部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
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依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三助一辅
一般为300元/月
60%以上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
科研成果
奖励
论文最高奖励每篇7000元,专利最高奖励每项18000元
详见学校科研奖励管理办法
学科竞赛
奖励
个人奖项最高奖励4000元,集体奖项最高奖励8000元
详见学校学科竞赛奖励办法
注:以上所列奖助标准及比例如与有关文件冲突,均以国家、省、学校下发的最新政策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张老师,手机号码:13721127526,QQ号码:115080367
【查字典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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