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的规定和精神,2016年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学”专业接收调剂。请按照以下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一、调剂专业及参加复试名额
海洋法学6人
二、申请调剂对象:
1.调剂考生必须报考法学相关专业,有至少一门相同的专业考试科目。
2.优先选择校内调剂生;校内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法学硕士基本复试线(345分)。
3.校外调剂必须同时达到法学专业国家复试线和我校基本复试线。从校外调剂到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本科毕业院校必须是国家“985”或“211”或教育部75所直属高校。
4.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为调剂生。
三、调剂复试规则:
1.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结合本专业需要,择优接受申请。
2.按照海洋法学专业的复试办法进行,具体请关注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网站相关复试通知。
四、调剂程序:
1.符合以上调剂要求的考生请下载统一的调剂申请表,填妥后于2016年3月9日下午14:00前提交本院研究生秘书。
2.本院对材料进行初审,3月11日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定于3月14-15日。
五、联系人:历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1536
联系地点:南安楼220邮箱:csulily@163.com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