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6年3月28日组织了第一批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经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第一批拟录取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十天。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校研究生院:8494668;校纪委:8489252)
备注:
1、我校预计于4月8日早8:30-11:30在研招网发录取通知,请考生(一志愿生不用)及时在研招网确认,否则我校有权取消录取资格,依此替补。
2、请以下人员仔细核对报考时所填的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寄送录取通知书)。
3、如需办理委培事宜考生,请自行下载“景德镇陶瓷学院接收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
附件1:景德镇陶瓷学院接收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合同书
附件2:2016年全日制硕士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