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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点专业介绍:物理电子学

考研时间: 2008-01-2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080901物理电子学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宽厚专业基础知识,有创新意识,有一定科研工作能力并胜任普通高等院校和研究所的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型高级人才。具体培养规格如下:

(1) 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具有扎实的数学、物理、电子科学基础知识,并掌握相应的实验方法和科研技能;

(3) 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1) 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6)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科学计算、论文撰写、文献检索。

(7) 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A.信号检测与处理, B.电路与系统设计, C.光电子学与激光技术, D.固体电子材料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年半,至少休满35学分;完成学位论文时间一年半。外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与本校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本校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至四年,每年应完成1/3的教学工作量,其余时间进行学习。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采用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学术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既要使硕士生牢固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又要培养硕士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硕士生的指导教师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一定成就的教授、副教授担任。导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及时给予指导。

指导组应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2)审核学位课程的命题及评分结果;

(3)负责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4)协助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五、课程设置:

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包括学位课(共修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方向课)。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用一年半时间修完规定课程。

(一)公共必修课

1.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开课一年,每周4学时,共108学时,开《自然辩证法》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两门课,6学分。

2.外国语:开课一年,每周6学时,共216学时,共6学分。

(二) 专业基础课

一般为三至四门,10-12学分,按一级学科设课。这部分学位课程应确保硕士生能够掌握本专业的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提倡按系(所)或学科群开设学位课。

(三)专业课

一般为1―2门,6-8学分,一般按二级学科设置。要求掌握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

非学位课程包括下列两部分:

(四) 选修课:

5-7学分,一般按三级学科开设,要求每个方向开设一门,学生任选1―2门,安排在第2―3学期。提倡研究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特点,选修跨系(所)、跨学科的研究生课程。

(五) 必修教学环节:

必修教学环节包括:1. 教学实践;2.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3.学术活动(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习期间要求每位学生参加一次学术会议)。

我院硕士生试行学分制,必须取得规定的35学分以上,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考核合格(考试75分以上,考查合格),给予学生规定学分;考试不合格,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研究生应在一年半时间内完成规定学分。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一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级评定成绩。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非课程类教学环节和中期考核宜用考查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主管院长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

学分计算方法:每学期按18周计算,若一门课上一学期,则该课程的周学时数为该门课程的学分数。对不足一学期的课程,学分由授课周数除以18折算。实验课程的周学时除以2即为该门课程的学分。一门实验课程的总学分不能超过3学分。对不足一学期的实验课,可按总学时折算给学分。补修本专业大学本科课程不计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教学实践:

为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研究生学习期间应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参加教学实践必须面向大学本、专科学生,参加教学第一线工作。教学实践活动的内容可以是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实验课、主持课堂讨论、社会调查等,或在教师指导下讲授一定时数的专业基础理论课,或项目研究与开发。教学实践安排在第三学期较为合适。各教研室要积极配合为研究生提供教学实践岗位。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教学工作量相当于助教一个月的工作量。教学实践经考核合格者,计2-3学分。效果不好的,不给学分,但允许重新安排一次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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