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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法律(法学)

考研时间: 2011-11-2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代码:035102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授权级别:硕士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为: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研究生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两年。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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