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今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和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具体工作方案;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731-88822463
二、复试分数线和招生计划
(一)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
总分 |
政治 |
英语 |
专业课 |
0403体育学 |
310 |
50 |
40 |
180 |
(二)招生计划及考生上线情况:
学科专业 |
招生计划 |
考生情况 |
||
推免生人数 |
上线人数 |
专项计划 |
||
0403体育学 |
20 |
10 |
6 |
1 |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
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0分;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分。(测试地点在南校区体育学院办公室)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满分30分(含学业成绩、科研成绩、竞赛成绩)。
3、专业综合知识测试,满分60分,(每名学生从试题库中抽取1题回答,并接受教师提问,回答3-5个问题)。
4、实践能力(运动技能)考核,满分30分(自选1项运动项目技能展示、2项身体素质测试;请自备好运动服与运动器械)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
1、复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3月24日下午14:3016:30地点:南校区中楼216
2、专业综合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3月25日上午9:00地点:南校区体育学院会议室
(二)复试要求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3、获奖证书;
4、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科目:(1)运动解剖学,参考书目:运动解剖学,高教出版社;(2)运动竞赛学,参考书目:《运动竞赛学》,王亚琼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60)将不予录取。
五、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我院接收校内调剂,不接收校外调剂。
1、调剂申请基本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
2、拟调剂录取名额
根据本院招生计划、已录推免生和实际上线情况,拟接收调剂生3名为体育学硕士。接收校内所有专业的学生调剂。
3、工作程序:
(1)3月16日前,上报公布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2)考生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复试的,3月19日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考生跨学院申请参加调剂复试的,3月19日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
(3)3月21日,学院根据一定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4)3月24-26日,复试。
(5)3月30日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规格化成绩之和低于144分(总分240分);
(2)专业综合面试规格化成绩小于84分(总分14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5)体检不合格者。
七、复试工作要求与监督
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复试实行巡视员和考生观察员制度,全面监督复试全过程。考生观察员由学院在自愿申请的复试考生中选取。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学院监督电话:0731-88822463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8822856;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8821680
2、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0731-88822463;18373140654
体育学院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