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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2年硕士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2-03-1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颁发的《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的具体实施,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时间  
  

时间 具体安排 地点
3月23日 8:30-11:00 14:30-17:00 考生按要求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⑤准考证。(考生遗失准考证的,可不带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学院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单》) 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的核心期刊;辅修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电气院楼202
3月23日 8:30-11:30 14:30-17:00 3月24日 8:30-11:30 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后凭准考证或资格审查合格单缴纳复试费(标准:80元/人)。 逸夫楼中栋101室和102室
3月24日 14:00-16:30 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 综合教学楼、教学中楼,具体考场见学校通知。
3月25日 8:20-9:00 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缴费证明到电气学院报到面试,9点以后未报到的考生做为放弃面试处理。 报到地点: 院楼202 集合地点: 院楼224
3月25日9:00-12:00 13:00-17:30 专业综合面试 具体地点在电气院大厅公布
3月23-26日 8:00-11:30 14:30-17:00 体检,抽血(空腹,早上7:30-10:00),考生到校医院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一寸照片。体检费50元。 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南校区医院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三、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24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小时,闭卷。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40分,学校统一放音。考生自带2B铅笔。   
   3、专业课笔试和外语听力测试时间、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4、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采用规格化处理后的分数。   
   5、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20分用于外语口语测试,3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1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规则   
   1、每个硕士点成立一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必须由五人及以上组成,原则上由各系领导或学科负责人担任小组长。   
   2、面试按名单顺序进行。电气工程专业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分组面试。   
   3、英语口试5分钟左右,全程录音。   
   4、专业综合知识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交院教学办保存备查。   
   5、面试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分取平均值。   
   6、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本科生主干课程,若有不及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办法   
  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各录取操作程序都遵循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术型硕士
  (1)首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各专业第一志愿学术型硕士录取名单。
  (2)其次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并在复试前选择调剂志愿的考生。按调剂后考生成绩总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院内调剂拟录取名单。   
  (3)最后录取在复试调剂表(来我院面试报到时发放征求志愿表格)中填选了服从调剂的复试考生。录取顺序遵循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专业学位硕士   
  (1)首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各专业第一志愿专业学位硕士录取名单。   
  (2)其次录取达到学术型硕士复试分数线但未被学术型硕士录取,选择了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志愿的考生。   
  (3)最后录取在复试调剂表(来我院面试报到时发放征求志愿表格)中填选了服从调剂的复试考生。录取顺序遵循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   
  3、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未提交调剂志愿或在征求志愿时没有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若考生成绩总分相同,生源为 985、 211高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若总分相同且生源相同则按初试总分排序,若初试总分仍相同,则按初试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成绩的分数排序。  
  6、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7、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变更专业。   
  8、调档: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不调档,同时须向研招办提供委培协议;非委托培养的考生须调档。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2年3月13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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