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25日—3月31日。
注意事项:
1、被拟录取的学生于3月25日(本周五)下午17点前交经导师签署手写意见的《商学院申报导师志愿表》;
2、领取复试结果通知单、调档函(本学院学生不领取)、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于4月20日前交到或寄到商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
地点:商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管理楼402)
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需要投诉的,一律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
投诉受理联系人:彭丹何颖芳联系电话:0731-88836434,88877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