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研院〔2007〕15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1〕12号),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由学院相关领导、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二级学科、专业的负责人等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的复试工作。
2. 由二级学科、专业成立以导师为主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设立组长1名。
3.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
二、复试形式及分值分配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与2011年中山大学硕士招生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专业课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非在职全日制的考生按原报考的专业科目参加笔试、复试,未被本专业录取的考生可由缺生源的专业、导师挑选进行二次复试,二次复试将报考专业笔试成绩带入,面试成绩以最后一次计。
(二)面试(满分150分)
1. 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表达、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实验动手能力及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测试两部分)
2. 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3. 面试方法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由面试小组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或实验操作等其他方式进行。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相关事项
(一)复试名单的划定
以学校划出的分数线划出复试名单:凡是符合学校理学[07]B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前来参加复试。
附:2011年海洋学院各专业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理学[07]B | 280 | 45 | 70 |
海洋生物学[070703]、物理海洋学[0707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1] |
中山大学海洋学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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