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8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需面向全国公开调剂招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需要调剂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2 |
020101 |
政治经济学 |
3 |
030103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4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二、调剂原则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总分和单科成绩均须达到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2018年全国一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必须确认不能被第一志愿单位录取;
三、调剂流程
1.信息填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划定后,考生务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http://yz.chsi.com.cn);
2.信息审核。资格审核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并点击接受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规定时间来校复试。如确认调剂到我校,请勿再联系其它招生单位,以免影响复试和录取。
四、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1)全额奖学金:奖励人数不超过录取硕士研究生的20%,奖励在读期间全部学费。
(2)新生奖学金: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奖励第一学年学费。
(3)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奖励比例为20%;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7000元/年,奖励比例为40%;三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年,奖励比例为40%。
3.研究生科研奖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奖励标准为每篇2000元。
(2)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在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5000元;在B类(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3000元;在C类(一般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奖励1500元。
4.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奖励标准为3000元,奖励比例为15%。
5.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奖励标准为1000元,奖励比例为硕士研究生干部的20%。
6.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7.三助岗位助学金:标准为10元/小时(每天按8小时计),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按月发放。
8.经济困难补助金:特困补助每学年实施一次,按在校硕士研究生10%以内,补助标准为6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为一次性发放,补助标准为500元、1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
六、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32号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邮编:400041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
电话:023-6857349468573394
传真:023-68573494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