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16〕3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6日(周四)9:30
报到地点: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大楼2010办公室报到。
如无特殊情况,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咨询电话:028-85990959
二、报到所需证件
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按各省拟录用定向单位专业职位招生计划进行差额复试。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100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笔试内容:法学综合(含法理学、民商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面试内容:法律综合知识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
时间:2017年3月17日(周五)9:00开始
地点:报到时通知
(二)笔试
时间:2017年3月17日(周五)2:30~4:30
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录取
复试后,录取结果以省委组织部公示为准,法学院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六、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
考生请于3月11日——3月17日之间登录四川大学财务处学生网上缴费平台http://sf.scu.edu.cn/缴费,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用户名:报考时的身份证号码,密码:000000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7-3-9
PS:江安校区乘车路线:
从火车北站乘坐55、27、34路公交车在磨子桥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北门;从火车南站乘坐49、112路公交车在章灵寺公交站下可到四川大学望江校区西门。到达望江校区的同学,在校内体育馆搭乘新老校区校车前往江安校区报到。请务必提前一小时候车以免考试迟到。
乘飞机的同学可在机场直接乘出租车前往江安校区(15分钟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