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专业介绍 >>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考研时间: 2011-05-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尤其是致力于地方行政法制建设)的专业人才。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应当具有良好的理论研究素质,能够掌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创造性思维,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独立从事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从事行政法制研究工作,以及在科研机构和教学单位从事科研和教学方面的工作。

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包括听、写、读、说等,外语水平达到六级以上。

计算机要求:能熟练进行文字处理、网络信息处理和应用软件使用。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三、研究方向

1.比较宪法

2.行政法学

3.地方政府法制建设

4.行政程序法学

四、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三年级第一学期,实践方式是担任一门本科主干课或专业课的教学辅导工作。研究生必须随班听课,批改一定数量的作业,协助主讲教师答疑,并承担两周授课工作。教学实践由研究生导师亲自指导或委托相关课程主讲教师指导。研究生讲课时,主讲教师必须听课,以便于指导和评价。

五、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

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是研究生在学期间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创造性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从事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研究生应参加以下实践活动:

实地考察:一般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及暑假期间,由研究生导师指导,到相关单位进行实践。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