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对象
2016年复试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化学化工学院且满足兰州大学公布分数线的考生和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化学化工学院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其中,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口试、外语听说测试以及实验技能考核。笔试(时间为3小时)与实验技能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综合知识口试和外语听说测试由各专业统一组织。实验技能考核在兰州大学本部校区化学实验楼实验室进行。
三、调剂原则:
优先考虑调剂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报考“985工程”院校或中科院相关研究所的调剂生源。
四、复试成绩
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口试成绩(满分30分)+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20分)+实验技能考核成绩(满分50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50%+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专业综合知识口试成绩(满分80分)+外语听力口语成绩(满分20分)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50%+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
初试权重为50%,笔试权重10%,面试权重40%
五、复试安排
(一)报到:3月24日上午9:00,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化学院资料楼一楼小厅。
报到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学位证》的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
(以上材料需A4幅面复印)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以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