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相关单位:
为表彰奖励在我院学习期间,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决定开展2014年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取得我院学籍的2014年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三、申报条件
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如下条件中的两项:
1、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学位课单科最低成绩75分(含75分)以上。
2、在学期间作为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或省级(行业性)学术会议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
3、作为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1篇或EI论文不少于2篇。
4、获得委、院等上级表彰。
5、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在党团活动、班级工作中投入时间多,热心为同学服务,担任班长或党(团)支部书记一年及以上。学习成绩达到培养计划要求,在学期间作为通讯作者在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申请者请于5月25日前根据评选通知提交申请表及申报材料至相关培养单位。
2、相关单位审核后,于5月30日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交研究生部。
3、6月5日前研究生部审议推荐名单,确定拟表彰人选。
4、6月6日至6月10日网上公示。
5、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6、在毕业典礼上表彰奖励。
五、奖励标准:2000元/人。
六、相关说明
1、科研成果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可以认定为研究生第一作者。
2、申报奖学金的支撑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
七、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鞠灿
电话:20003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