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品学兼优或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学期间推荐申请中国科学院院长特别奖、优秀奖和刘永龄奖;申请国家、省优秀学位论文奖。
2、对于表现不好,品质恶劣及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研究所纪律的研究生,根据情节轻重和本人的认错态度,可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勒令退学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