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学费
研究生入学后需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一般由研究生本人支付,也可由委托培养单位或导师支付。学费标准按国家教育部与河南省发改委相关规定执行。
(2)入学待遇
被我校录取的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①我校招收的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享有与军队硕士研究生同样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科研装备和人文关怀等待遇。
②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A、B、C三类。其中获A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每年发8000元补贴;获B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每年发4000元补贴;获C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每年发2000元补贴。
③“三助”奖学金。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岗位实际申请“三助”奖学金,每名学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类奖学金。
④研究生创新基金。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年资助总额度100万,用于资助研究生学位论文创新。
⑤研究生生活补贴。学校每月为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发放补贴400元,每学年按10个月逐月发放,生活补贴发放仅限无工资来源的研究生。
⑥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全程就业指导。与知名企业单位建立长期的实训基地,提高研究生的就业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