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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航空大学信工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定细则

考研时间: 2014-05-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做好2013年度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做到公平、公正,根据《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暂行实施细则》和《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实施细则》(校研字[2012]107号),结合信息工程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院长任主任委员,学院纪检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二、参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参评对象:

2011、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具有发展潜力;

5、治学严谨,基础扎实,专业能力强,在核心学术刊物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篇数多、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优先考虑;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获省级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和荣誉者优先考虑;

7、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在下一年度的申报中不得使用已认定过的业绩和成果;

8、下列研究生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

(1)在学期间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在学期间有违纪现象,受纪律处分者;

(3)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有挂科或重修课程的学生。

三、评审办法和具体条件

(一)评审办法:

1、公布申报基本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业绩登记表》,导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学院对材料复审。

2、评审委员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和科研业绩,结合学校分配的指标,推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公示推选结果。公示期间受理学生反馈。

3、公示期满,学院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及电子版和相关评审材料,送交研究生院。

(二)具体条件:

1、学位课成绩

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成绩不低于70分。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二级学科专业)同届排名处于前50%以内。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

课程加权平均成绩=。

入围后学位课成绩按以下课程标准化成绩S1进行计分:

课程标准化成绩S1=×100

2、学术成果

(1)学术成果包含:学术论文、知识产权、科研获奖、科研项目等。

(2)学术成果标准化成绩

(3)学术论文计分如表1所示。学术论文的前两位作者必须是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有录用通知和版面费票据的学术论文按表1中计分的50%计算。

(4)知识产权计分如表2所示。知识产权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同一知识产权有多人参加的,根据排名乘以系数计分(申请人导师不计排名)。

(5)科研获奖计分如表3所示。获校级以上学校认定的各项科技竞赛或科技成果奖,同一奖项有多名学生参加的,按申报学生的排名乘以系数计分;若无排名,则取均值。

(6)科研项目计分如表4所示。科研项目包含省研究生创新基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等。科研项目须是研究生(即申请人)主持的项目。3、非学术成果

非学术成果指学生在学生工作、文艺活动及其他各类非科研活动中获得的各种荣誉或表彰。

非学术成果成绩S3=评委根据实际情况打分(百分制)

4、其他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可单独提出申请。

最后总分S为:

S=S1×10%+S2×80%+S3×10%

注:(1)有正导师和副导师两位导师的研究生,其成果认定时正导师和副导师只选其中一位导师。

(2)成果须是研究生入学之后获得的,并以南昌航空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为署名单位。

上述细则的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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