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规定,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依据“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型硕士生的学费标准暂定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学年收取(具体标准待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挂研究生学院网页)。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并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硕士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仍执行现行学费标准。各类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