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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14-05-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河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做好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硕士研究生:在读全日制2011级、2012级硕士研究和2013级直博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在读全日制2009级直博研究生,2010级、2011级、2012级博士研究生和2013级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且申请时享受特等或一等基本奖学金。特别优秀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申请。

2、各学院(系)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和各自情况在学校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条件。

三、标准和名额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本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学校设立的基本奖学金或同类奖学金。学校将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另定。

2、学校将名额下达到学院(系)。

四、评审程序

1、宣传动员:要宣传国家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意义;利用各种方式和平台介绍学校的相关政策。

2、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3、学院(系)初评:各学院(系)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利用公开答辩和专家投票方式等额评选出获奖候选人。初评结果应在学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院(系)将初评结果(附件二、三)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9日之前提交研究生院。

4、学校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评审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

五、有关要求

1、各学院(系)制定的具体实施细则,须在11月26日之前报学校备案。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高度重视、规范程序,切实做好相关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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