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暑期临近,为了保证新学期学生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学生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缴费标准以入学时的收费标准为准,学校将继续采用银行自动划卡的方式收取学费及公寓费。
2、存款时间及要求。学生务必于2012年8月19日前将学费、公寓费存入天河卡,8月20日学校统一划卡。为了确保学费划卡的成功,还应至少多存10元(保留自己的户头)。在山西省各信用社网点柜面存钱时不需交手续费。山西省外的学生可通过当地的任何一家银行电汇学费。
3、缴费收据领取。开学后,计财处将票据发放到学院,学生到学院领取缴费票据,并凭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报到。
4、未尽事宜或有不清楚请登录计财处网站。
5、学院要把学生缴费事项公告并通知到每个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