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善集团公司在读研究生的福利待遇,提高集团公司研究生生源的质量和数量,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所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过钢铁研究总院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从2011年3月1日起提高钢铁研究总院在读研究生奖学金的发放标准,新的标准如下:
统招博士生:1500元/人·月
统招硕士生:1200元/人·月
所需资金来源于导师承担的课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