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学年贰万贰仟元整。港澳台地区学费标准
根据我院规定,研究生按学年交学费,每学年开学时须一次付清。港澳台人士学费标准,执行和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伙食费、医药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作业费、观摩费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