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试​行​办​法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推荐免试 >> 兰​州​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试​行​办​法

兰​州​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试​行​办​法

考研时间: 2014-05-1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处、监察处相关负责人,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计划、推免生名额的确定,并对学院推免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各学院成立由5-7人组成的免试生推荐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学院相关负责人及教授代表(2名以上),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重修、补考课程(辅修专业课和任选课除外);智育测评成绩(具体见本办法第六条)排名在本专业前15%;取得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等对学位英语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外国语言类专业须取得相应专业四级外语75分以上成绩。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应用能力。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5.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违纪处分,品行表现优良。第四条推荐工作程序(一)学校领导小组制定当年推免生工作计划,并在校内公布。(二)学校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免生名额,确定并下达各学院当年的推免生名额。(三)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计划及日程表的安排确定本学院的工作计划,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并组织学生报名。(四)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本科生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填写《兰州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同时提交前3学年成绩单(5年制专业提交前4学年成绩单)及相应证明材料。(五)各学院对提交申请学生的智育测评成绩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者,按其智育测评成绩高低排序后,根据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推荐名单(不得超额推荐)。(六)学院推荐学生名单经学院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七)学校将经审核的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提交学校领导小组裁定。(八)经公示无异议学生由学校确认为审定推免生,被审定的推免生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直升推免

为保证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对创新能力强、科研突出以及获得高级别奖项等具有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突出的学生实行直升推免生的办法。在校学习期间凡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只要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不受排名限制(但要计入学院推荐名额指标,如遇直升推免生数量大于学院总名额指标者,以智育测评排名择优确定),申请直升推免的学生须持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至少1名教授)本专业教师的联名推荐信,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查后予以公示。1.在学校组织参加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报表》(具体以每年公布的学科竞赛统计范围为准)中所列的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下同)学科竞赛中获最高级别奖项(金奖)者;获得其他相当于国家级以上学科竞赛最高级别奖者,其奖励级别须经学校领导小组认定后参照执行。2.经学校科技处认定,凡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核心期刊杂志(CSCD、CSSCI)上发表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者。3.专利权人为“兰州交通大学”的国家发明专利获得者。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团干部及其标兵称号者;“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获得者;获得“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全国先进个人称号者;获得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的协会会长。

其它

学生对推荐工作或推荐名单有异议,可提交书面申诉材料,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处理。第八条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第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原《兰州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兰交研发[2006]242号)同时废止。第十条教务处负责对本办法的解释。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