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办法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推荐免试 >> 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办法

2014年陕西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办法

考研时间: 2014-05-1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我校2014年将继续接收外校补偿计划推免生,补偿计划推免生由我校投放指标的目标学校组织选拔、推荐,应为该校2014届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基本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关于推免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接收的补偿计划推免生拟全部用于接收学术型招生。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2、申请人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且申请人必须符合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条件。(排名50%以内)

3、申请人大学英语(CET)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外语为俄语、日语的申请者必须通过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最高等级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

4、申请人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

5、申请人必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查阅我校2014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于9月27日前登陆网上推免生申请系统(网址:http://tms.toptl.com/baoming/index.aspx),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打印《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信息简表》。

2、寄送书面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于9月28日前邮寄至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具体邮寄地址见附件)。

需寄送的书面材料包括:

①《陕西师范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报名信息简表》1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信息后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并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如果教务部门暂时不能盖章,请先将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寄来,复试时再补交教务部门盖章的申请表)。

②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③外语水平证明1份。

④申请者还应提供其他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或获奖证书等。

上述申请材料请考生于9月28日前寄送至所申请招生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请不要将材料寄送到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以免耽搁。

三、复试与接收

1、资格审核: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择优确定拟复试人员名单,并由学院电话通知相关复试事宜。

2、复试:各学院须于10月10日前完成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由各学院确定。

3、拟录取: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接收的补偿计划免试生名单报送研招办(按分配指标进行报送),经学校研究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在《2014年“补偿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上加盖公章,确认其拟录取资格,并发放《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4、体检: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均要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5、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拟录取补偿推免生须持《2014年“补偿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到其本科就读院校办理相关手续,须于2013年10月28日前凭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

申请人凭网上报名后得到的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到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相、缴费等报名事宜),全国现场报名、摄像确认的日期为2013年11月10日--14日。

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事项。未办理上述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说明

1、此类学生经我校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后,由我校给予推免资格,发放《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2、被我校确定接收并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遵照陕西省政府统一规定标准收取。

3、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补偿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

4、对于已被我校接收的补偿推免生,凭《2014年“补偿计划”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函》(须加盖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到所在学校办理相关手续,于2013年10月25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寄送至陕西师范大学研招办。

5、对于已被接收的补偿推免生我校约于每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6、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9-85310346,传真:029-85310349

通信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4层425室)

邮政编码:710119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