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阶段 | 时间 | 内容 | 责任部门 |
推 荐 阶 段 | 9月5日(周五)上午 | 组织召开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 研究生院 |
组织召开各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会议 | 学工处 | ||
9月10日(周三) | 各学院(所)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复试方案”至研究生院。 | 各相关学院(所) | |
9月9日(周二)至 9月10日(周三) | 凡符合推免条件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申报者需在10日下午17:00前提交完整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 各相关学院 | |
9月11日(周四)至 9月12日(周五) | 各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报教务处、学工处。 | 各相关学院 | |
9月13日(周六)至 9月14日(周日) | 对学院工作小组初选名单进行复审、核算、确认,并将结果反馈学院;学院将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 | 教务处、学工处 各相关学院 | |
9月15日(周一)至9月17日(周三) | 各学院组织进行综合面试(学院各专业可视情况进行专业面试),确定拟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 各相关学院 | |
9月18日(周四)至 9月22日(周一) | 公示全校拟推荐名单,公示期结束后(9月21日下午16:30后)不再受理申诉请求。 | 各相关学院、 研究生院 | |
9月22日前(周一) | 获得推荐资格学生放弃资格最后申请时间。 | 各相关学院 | |
9月23日(周二) |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暂定时间)。 | 研究生院 | |
9月22日(周一)至9月23日(周二) | 体检。 | 校医院 | |
9月22日(周一)至9月23日(周二) | 各学院上报推免生信息数据库至研究生院。 | 各相关学院 | |
9月28日(周日)至9月30日(周二) | 组织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组织填写《江西财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交研究生院。 | 各相关学院 | |
接 收 阶 段 | 10月10日(周五)至10月16日(周四) | 相关院(所)对申请推免本科学院以外校内专业学生、外校申请我校专业推免生进行专业面试。确定拟接收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 各相关学院(所) |
10月18日(周四)至 10月22日(周三) | 最终接收名单公示。 | 研究生院 |
备注:1.“优干推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工作按本日程安排表执行;
2.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纪委、监察处参与上述各环节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