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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南京艺术学院接收本校推免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14-05-1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推荐条件:

1、我校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对口单招、民办、成教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科前三学年(本科五年制的按前四学年计算)公共必选、专业必选、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四类课程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总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按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列各有关学院前10名。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425分)以上或校内学位外语成绩在80分以上。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创作、表演能力倾向,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7、有以下情况者获得加分:

(1)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及荣誉称号者,加0.3;获省级表彰、奖励及荣誉称号者,加0.1。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5分)者,加0.1。

(3)参加全国专业性比赛获一等奖者,加0.5;获二等奖者,加0.3,获三等奖者,加0.1。多人合作项目获一等奖,排名第一,加0.3;第二,加0.2;第三,加0.1。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每1篇者加0.1,累计不超过0.5。

(以上各级奖项,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累计加分)。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面向全校公示。

二、推荐名额:

2010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30人,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为25人,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即全国普招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为5人,专门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即新增的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我校专业学位名额拟用于推荐特殊人才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

各有关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各有关学院依据上述推荐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排序,按分配名额的1:1.5的比例上报初选推荐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查筛选,按1:1确定推荐资格。

三、推荐程序:

1、9月2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各有关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

(2)、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①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含校内学位外语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均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②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合格证明(可在复试前提交)。

2、9月26日前,各有关学院按照规定组织进行综合测评,最后按总平均学分绩点与加分的总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规定比例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各有关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秘书将初定推免生的申报材料(含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须提供《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注:附件一、二可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电子文档在填写时请勿变动格式。

3、9月27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证明材料原件退还。

4、9月28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查筛选,确定推荐资格。

5、学校将确定的名单在校内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认真核实,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6、被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10月中旬左右对被推荐到我校的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者视为录取。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被推荐到外校的申请者落实好接收单位。

8、被接收的推免生凭我校发放的校验码于10月25—31日进行网上报名(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再于11月10—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与全国统考报名点一致)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9、10月底将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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