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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考研时间: 2014-09-1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热忱欢迎国内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石油石化科技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优先考虑)。

5.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须在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对专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一份。

2.个人自述1份;

3.专家推荐信1份(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等级证书一份、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自愿提供);

6.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自愿提供);

7.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个人自述》,《专家推荐信》等表格和材料格式由考生向招生办公室索取或下载。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http://www.ripp-sinopec.com)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查阅我院201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申请办法,索要并填写相关表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最迟于10月20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如第1项材料《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暂时不能加盖教务处公章,可先寄一份未盖章的,等盖章之后再补寄一份。邮寄地址: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2.我院招办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及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院复试,择优录取,报销来京路费。

3.对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放《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5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4.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n/tm进行。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则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我院纪检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10-82368421。

五、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复查。如发现下列问题,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课程有学习有不及格科目;

(4)申请人在获得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5)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重要信息;

(7)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将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一般在9月上旬)进行。通过录取资格复查的申请人即获得正式学籍。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68172,电子邮件zhangdz.ripp@sinopec.com传真:(010)62311592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热忱欢迎国内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读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石油石化科技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优先考虑)。

5.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须在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7.一般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对专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异的考生可放宽到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一份。

2.个人自述1份;

3.专家推荐信1份(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等级证书一份、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自愿提供);

6.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自愿提供);

7.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个人自述》,《专家推荐信》等表格和材料格式由考生向招生办公室索取或下载。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28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http://www.ripp-sinopec.com)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查阅我院201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和申请办法,索要并填写相关表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最迟于10月20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如第1项材料《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暂时不能加盖教务处公章,可先寄一份未盖章的,等盖章之后再补寄一份。邮寄地址: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2.我院招办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及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院复试,择优录取,报销来京路费。

3.对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放《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5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书》。4.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n/tm进行。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则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我院纪检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10-82368421。

五、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复查。如发现下列问题,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课程有学习有不及格科目;

(4)申请人在获得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5)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重要信息;

(7)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将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一般在9月上旬)进行。通过录取资格复查的申请人即获得正式学籍。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68172,电子邮件zhangdz.ripp@sinopec.com传真:(010)6231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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