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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办法

考研时间: 2013-04-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四川美术学院201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经四川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原则如下:

1、港、澳、台籍学生: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60分及以上;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外语成绩55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75分及以上,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计划的10%;

3、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成绩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75分及以上,根据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未完成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录取:

复试外语成绩与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后,在未完成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研究方向内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录取加权分计算公式:

1、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艺术设计的录取加权分数=初试总分÷5×50%+(面试×5%+英语×15%+专业×80%)×50%;

2、艺术学理论的录取加权分数=初试总分÷5×50%+(综合素质面试×40%+英语×15%+专业×45%)×50%;

3、录取加权分数按小数点后保留三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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