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要求,我院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录取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圆满完成了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对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送研究生部(行政楼416室)。
拟录取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等计划外的考生须于4月26日前与我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电话:0536—8462342。
公示时间:4月21日—27日。
附件:2010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