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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知

考研时间: 2011-05-2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附:1.华侨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2.华侨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联系方式修改平台(截止6月5日)

3.部分入学注意事项提前告知:

★党团组织关系:

在入学报到时,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福建省外的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以上党组织部门开具,开至“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福建省内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学生所在地县以上党组织或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开至“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应凭团员证迁移组织关系,并携带团员档案。

★户口迁移:(关于省内、省外生源的界定,如有疑问可与华大派出所咨询,厦门校区的学生:0592-6161675,泉州校区的学生:0595-22693674)

户口迁移证范本(厦门校区,点击下载) 户口迁移须知(两校区适用,点击下载) 新生户口信息采集表(报到时交,点击下载)

1.福建省内生源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

2.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A.建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的新生,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B.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分子药物学研究所的新生,拟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大派出所。

C.户口迁移证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且要有居民身份证编号。

★新生个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全部寄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编362021)

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随附的《人事调档函》及时转交档案保管部门,并办理调档手续。研究生处将于8月下旬公布档案到达情况(华侨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办理此事项)。

除定向、委培生以及MBA、MPA专业以外的所有新生个人人事档案须于8月底前转到我校研招办,档案在报到时间未到校者,将不给予报到注册,请各位新生务必关注档案转递时间。

★新生报到地点:

●泉州校区报到地点(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数学与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分子药物学研究所,共10个学院(所)在泉州校区报到。

●厦门校区报到地点(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建筑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共8个单位在厦门校区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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