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