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
9月6日(星期六)13:30-16:30
请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和报到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我校不接待提前报到。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事前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所在学院 | 报到地点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 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数理学院、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 | 石湖校区(苏州市科锐路1号)研究生新生报到接待处 |
三、报到需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本着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
3.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一寸证件照10张;
5.新生婚育状况调查表1份。
四、缴费及新生奖助:
项目 | 标准 | 备注 |
学费 | 8000元/生·年 | 全体研究生 |
住宿费 | 1200元/生·年 (按实际入住楼宇收费,不超过此标准) | 校内住宿的研究生缴纳,已申请校外住宿的研究生不必交纳。 |
医保费 | 100元/生·年 (如有变更以苏州社保中心公告为准) |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缴纳 |
学校为新生统一制作了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参考学校与银行提供的使用说明在8月31日之前将应交费用存入此卡。
我校新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两个等级。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录取的或推免录取的,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调剂录取(含校内调剂)的,可获得新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
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元/月,每年10个月。
五、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