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收2012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2012年我校招收港澳台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费兼读制硕士研究生。
二、考生报考资格:
(一)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医学、药学或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五、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提交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大学本科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考费为500港元。
六、考试:
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中药综合包括:中药学、药理学、化学分析。
(1)初试地点、时间
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间:2012年4月14-1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时间:2012年6月5日之前。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2年7月中旬由研招办寄发考生本人。
八、入学:
新生于2012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3-5年(本科阶段为非医学、药学专业者,学习年限适当延长)。
十、学位授予: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