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达到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定向委培考生除外),我校要调取其本科毕业后全部人事档案。
考生人事档案须于2013年9月1日前寄到我校。
全部拟录取考生可以到我校研招办领取调档函(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调档),也可通过电话向我校申请调档函,接到调档函后考生自行与档案所在部门联系调档工作。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
注:
回档部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档案馆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档案馆
邮编:110136
档案馆电话:024-89723816